中共的“自我纠错”神话:人为灾难最后成了庆功宴

大饥荒饿死了数千万人,最后成了“三年自然灾害”;文革毁了一代人,最后成了“十年探索中的失误”。制造灾难的人没有下台、没有受审、没有赔偿,反而拿出一份文件,宣布自己已经“总结了经验教训”。于是,人为灾难的终结成了执政能力的证明,几千万人命成了它探索的“学费”。

本来应该追问的是:为什么这样的错误能够发生并持续那么久?为什么没有力量及时阻止?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的统治集团,为什么还能继续掌权?

到了中共这里却成了:“党在探索中难免犯错,但能够总结经验、纠正错误。” 于是,本来应该接受批判、被追究统治责任,却被偷换成了值得赞扬的“自我纠错能力”。

中共所谓“承认错误”,并不等于真正意义上的认错。

日常语言中的“认错”,通常意味着承认错误,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。而中共政治语言中的“犯了错误”,更多是“走错路”。两者使用了相近的语言,意义却并不等同,因此具有很强的迷惑性,容易让人误以为中共已经真正面对并承担了历史责任。

真正的认错意味着,政府正式承认罪行,向受害者及其后代公开道歉,通过立法和专项基金进行实质性赔偿。但中共实际上既不承认自己负有相应的道德、政治或法律责任,也不向受害者公开道歉、赔偿或接受追责。

大饥荒、文革等人为灾难造成的死亡、贫困、经济破坏、家庭损失和个人迫害,其主要代价由社会和普通民众承担,而作出最高决策的中共统治集团,并没有承担与其决策制造的灾难规模相称的代价。

由于犯错成本主要由民众承担,中共避免重大错误的制度性激励不足。 这是典型的权责不对称:决策权高度集中在统治者手中,而错误造成的大部分风险和损失却社会化。犯错者不承担与错误规模相称的成本,就会削弱事前谨慎、质疑自身判断和避免冒险政策的动力。

真正重要的是错误能不能在成为灾难之前被及时制止。 权力制衡的主要价值不是保证政府永远不犯错,而是在错误发生之前、刚刚发生时或者尚未扩大时,就存在其他主体能够提出反对、阻止实施或者强制叫停。

绝对权力与受制衡权力的“纠错时间点”根本不同。 受制衡的权力通常表现为:

事前防错 → 事中制止 → 事后追责。

而中共式绝对权力在最高层本身犯错时,往往表现为:

错误实施 → 社会承担损失 → 错误不断扩大 → 后果严重到难以维持 → 最高权力决定停止。

这两者根本不是同一种“纠错”。

中共所谓“自我纠错能力”就是:已经走错,且错误持续很长时间以后,党最终还能改变路线。而真正的“制度纠错能力”则是:当最高权力正在犯错而且自己还不认为有错时,有独立的制衡力量能够阻止它。

中共的“事后转向能力”并非它的优点,别人也会转向,只是因为中共犯的错误巨大,反而突出了它“巨大”的转向,或者说,别人在巨大成本发生之前可能已经转向了,所以并不引人注目。

如果一个制度只有在社会已经付出巨大成本以后才停止错误,那么后来政策转向再迅速,也不能抵消此前缺乏有效制动机制的问题。

真正的纠错能力,应该让错误在损失还很小时就暴露和停止,而不是等到灾难烧完了,再站在废墟上表扬自己灭了火。